1.1 项目概况:对低效益基站实施整改合并,对室内分布系统实施信源整合,室分外引,进行无线网络提质优化测试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限 |
1 |
2024年汕尾公司无线网络低零流量基站小区整合调优项目 |
733,185.94 |
广东省汕尾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 |
……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733,185.94元(不含增值税),如下浮后价款 (不含增值税) 超出最高限价 (不含增值税) ,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管理规定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线基站网络优化】的相关经验,有符合条件的业绩即满足要求。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证书须持证人手写个人签名和日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至少配备【3】名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3名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1)其中至少配备【2】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局(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团队成员:
①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②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以上两种证书可为同一人持有。
2)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与以上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团队成员为同一人);
3)若施工现场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的,对应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9日24时00分。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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