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浉发改〔2023〕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1502-04-01-743714,招标人为信阳金禹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总投资:45346766.46元
2.5建设内容及规模:湖泊水生态修复工程:(1)董家河入库区域万亩茶园附近建设7.0万㎡人工湿地修复工程;(2)五道河(西河桃园村)11.7万㎡生态缓冲带;(3)五道河(清塘) 5.5万㎡生态缓冲带;(4)董家河入库右岸4.3万㎡生态缓冲带。蓝藻清除工程:董家河和五道河交汇口安装10000m³/d装配式蓝藻清除工程。应急防控工程:5000m³/d移动式蓝藻打捞清除应急防控系统。智慧湖泊工程:移动式监测系统和固定式监测系统,包括水环境、水生态、水质自动监测浮标系统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二标段为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标段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00日历天 |
44774547.74 |
二标段 |
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水土保持监理) |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572218.72 |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2.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 08 月 27 日至2024年 09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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