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审批建字(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城区
2.1.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范围为天雄路(五得利大街至园东街)、园中街(天雄路至大名府路)道路罩面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机动车道破损处修补后进行铣刨罩面、人行道拆除新建、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8:30:00至2024-08-29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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