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2024年度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工作)
5、招标规模:项目规模约1万亩。
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7、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上限以审定工程造价为基础,以2%的费率计取,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内);拟派总监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或邀请书要求;
⑤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5.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中第十五条规定(三)投标人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名单如下:江苏农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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