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三批次施工图设计服务已由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高新产发【2023】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三批次施工图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三批次(类别四:高排分流管建设和类别五:雨水系统提标建设)位于湘江新区靳江河西岸,工程范围为靳江河以西、北至象鼻窝一桃花岭一带、西至黄桥大道、南至湘江新区边界,面积约49.65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在工程范围内新建高排分流管道、学士路片区排水系统及学士泵站提标改造,有效缓解学士路片区内涝隐患。其中管网建设总长度约4.2km,最大管径达到D3400,项目建设工程费约20174.17万元。
2.4投资估算:项目建设工程费约20174.17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包括在工程范围内新建高排分流管道、学士路片区排水系统及学士泵站提标改造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服务等,具体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45日 ,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及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终稿,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后续服务: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至竣工验收登记日后全阶段承担项目实施阶段技术配合和其它报批报建配合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08-23 前)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市政排水)。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考核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95天内为有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8-23 至2024-09-14 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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