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算金额:人民币0.00元
5.用餐标准: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8元/人 |
≤15元/人 |
≤15元/人 |
6.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年。
8.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并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4)优先考虑具备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三年以上高校餐饮经历或五年以上社会团体餐饮服务经历、经营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的企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日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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