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监理已由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涿开经字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C1:阳光大街(范阳路-华阳路)、燕邑路(高速-腾飞大街)、科苑路(高速-阳光大街)、科苑路(阳光大街-腾飞大街)、明达路(卢公大街-腾飞大街)、鹏程大街等多条水毁道路修复及人行道修复面积约48324.16㎡,路基处理3000㎡,更换电缆约5000米,变压器修复,更换景观灯等。鸣泽大街、平安大街、华阳路、阳光大街、燕邑路等多条道路(灾后水毁苗木及场地垃圾淤泥清理,水毁场地损失苗木统计、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绘制,枯死及毁损乔木、灌木、草坪等补种)环境整治。项目总概算为4509.0559万元;C2:鸣泽大街(范阳路-燕邑路)、平安北街(范阳路-华阳路)、振兴街(朝阳路-科苑路)、华阳路(高速—盛福大街)等多条水毁道路修复及人行道修复面积约151061.85㎡,路基处理3000㎡,更换电缆约5000米。项目总概算为3979.7432万元。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高新区内;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2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策,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监理此工程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为网上投标、投标人不到现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为准。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3 09:00至2024-08-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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