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智慧运输管理系统
1.2 项目需求:
1.2.1 OMS订单管理系统
1.2.2 TMS运输管理系统
1.2.3 BMS计费管理系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具备智慧运输管理系统或类似运输调度系统的项目业绩。包含大宗物流、包裹物流(电商物流或B2C物流)(项目须大于或等于100万,需提供有效合同并盖章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3 具有的有效资质认证证书。需提供资料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3软件成熟度以上、至少含一项智慧运输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 履约保证金:电子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7.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2.7.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2.7.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7.4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7.5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 投标保证金:无。
2.9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缴纳或履约保函提供完成后,双方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三、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3.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小写:¥980,000.00)
3.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8月25日中午12点(北京时间,下同)期间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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