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段宜线(故县-南泉、高庄岭-庶纪段)公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项目重新已由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发 116 号、沁发改科技发15 号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长审管批10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县交通运输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道段宜线(故县-南泉、高庄岭-庶纪段)公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项目重新 2.2 建设地点:沁县故县镇 2.3 建设规模:县道段宜线(故县-南泉、高庄岭-庶纪段)公路改造工程全长 18.626 公 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其中 K17+209.2-K28+030 故县-南泉 段宽 6.5 米,K32+710-K40+515 高庄岭-庶纪段宽 5.5 米,设计速度 15 公里/小时,同时对 K28+030-K32+710 南泉-高庄岭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 织招标,其中: 第一标段:K17+209.2-K28+030 2.5 计划工期:9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试验室(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施工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五年(2019 年 0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1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并持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总工须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并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3.4 投标人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 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 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被委托 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在社保明细内); 3.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 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 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 年 09 月 1 日至截图查询日期, 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综 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 (2)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4 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道段宜线(故县-南泉、高庄岭-庶纪段)公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项目重新 2.2 建设地点:沁县故县镇 2.3 建设规模:县道段宜线(故县-南泉、高庄岭-庶纪段)公路改造工程全长 18.626 公 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其中 K17+209.2-K28+030 故县-南泉 段宽 6.5 米,K32+710-K40+515 高庄岭-庶纪段宽 5.5 米,设计速度 15 公里/小时,同时对 K28+030-K32+710 南泉-高庄岭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 织招标,其中: 第一标段:K17+209.2-K28+030 2.5 计划工期:9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试验室(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施工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五年(2019 年 0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1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并持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总工须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并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3.4 投标人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 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 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被委托 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在社保明细内); 3.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 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 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 年 09 月 1 日至截图查询日期, 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综 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 (2)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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