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巴县碾子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碾子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82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0,000.00 |
8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碾子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⑤《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碾子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缴费凭据(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且无在建工程,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8)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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