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24年楠竹湾等1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法规【2024】292号、常水函【2024】91号、常水函【2024】110号、常水函【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2024年楠竹湾等1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水库工程规模为小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一 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水库大坝防渗、上下游坝坡整治、涵管改造、溢洪道衬砌加固、管理设施新建等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 ?1 □2 个工程总投资1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或水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请登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8月 23 日~ 2024 年 8月 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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