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4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编号:0658
四、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车辆租赁 |
辆 |
1 |
合同签订后11个月 |
|
注: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省、市、县际包车客运,且投标人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应当在本项目包车线路一端。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有车辆租赁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在人力、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
(5)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提供承诺)
(6)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止,每天9:30-12: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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