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河道管理及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6.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6.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自身投报问题,造成废标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获得采购文件,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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