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医疗药品耗材集团化采购服务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医疗药品耗材集团化采购服务商采购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规范区域GPO平台,提升药品耗材供应链全链条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为目标,选聘服务商提供药品耗材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在充分满足医疗机构诊疗需求的前提下,提升采购效率,促进医院经营业务成长,实现成本压降。同时支持医院现代化管理,建立合作共赢、节约分享机制,提升供应链整体运行效率。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就下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团化采购选取服务商事项进行公开采购。包含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药品耗材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 服务地点
北京核工业医院/(北京、天津、韶关)、核工业总医院/江苏苏州、中核四一六医院/四川成都、核工业四一七医院/陕西西安、核工业404医院/甘肃嘉峪关、核工业504医院/甘肃兰州等。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大型国有企业医疗机构或医院的药品耗材供应链整包合作项目(2019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8月20日19:00-2024年8月23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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