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厦门路(204国道-东关路)景观绿化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2378.0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厦门路(204国道-东关路)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土地整理、苗木栽种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4年0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6号)、连建发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四)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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