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JH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1217000.00
(四)最高限价(元):1217000.00
(五)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2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有力维护监管安全,拟在东、南、北关押点采购部署31套周界型雷视融合设备、4套雷视融合一体机单元(分布在东关押点周界、南关押点生活区周界、北关押点周界),包含立杆、配套辅件辅材及安装调试等内容,概算资金121.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中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9:30,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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