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食品级氢氧化钠溶液供应商库项目(第三次征集)进行公开征集工作,详见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范围:
货物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 |
供应商库使用期限 |
备注 |
食品级氢氧化钠溶液 |
年暂定采购量(仅供参考):1200吨 |
供应商使用结束时间,以征集人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为准。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须为在广东省内注册成立的产品制造商,或广东省外注册成立的产品制造商就本项目独家授权的在广东省内注册成立的产品代理/经销商;
2.3 供应商所供氢氧化钠溶液产品必须为适用于饮用水处理的食品级氢氧化钠溶液,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提供要求详见申请文件格式2-5);
2.4 所供产品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钠溶液)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钠溶液)(具体提供要求详见申请文件格式2-6);
2.5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份供货量不少于100吨的食品级氢氧化钠溶液供货业绩,若业绩为框架式协议或资格入围无明确吨数的合同,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期限内已供货产品发票统计表和供货发票复印件(业绩审查依据具体详见申请文件格式2-7要求)。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供应商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方式:
有意愿参与申请的供应商请自行在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gswj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征集代理机构网站(www.youde.net)下载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并根据公开征集文件的规定编制申请文件。
4 征集代理机构将在审查文件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征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17:30至2024年9月2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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