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空气压缩机采办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DC00148/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空气压缩机采办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货物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空气压缩机采办
数量:
1台套
交货期:
2026年2月28日前交货
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海壳牌三期乙烯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设160万吨/年乙烯裂解及其下游茂金属聚乙烯、聚丙烯、SMPO/POD、EO/EG、线性α-烯烃、氢甲酰化和聚α-烯烃等18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站、循环水场、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全厂管网等。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控制系统、全厂信息系统、电信系统、综合生产办公楼等。本项目的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3.1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2套入口质量流量不低于200000kg/h,出口压力不低于4.3bara,电动机驱动且轴功率不低于12000kW,且符合API617-8th标准要求的整体齿轮离心式压缩机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输送能力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输送能力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3.2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或设备成套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19到2024-08-26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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