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配电设备更换采购及安装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配电设备更换采购及安装
1.2 采购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1.6 采购包划分:一个标包
1.7合同估算价:200000.00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更换1#配电房内8台高压设备,新配电房内高压柜采购安装及验收工作;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图纸清单。
2.2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2.3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南淝河路与太原路交口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须满足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需为本单位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1.3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供配电工程项目的业绩【不包括单个合同仅含有下列内容的业绩: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或协议书,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1.4 财务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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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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