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内容:(重招)【拓市】石化盈科中国石化法治合规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电子证据服务组件提升建设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4.服务周期和地点:依据合同、北京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无违法、违纪承诺书”) 2.具有所需服务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三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包和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禁止外包、分包承诺书”) 6.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人职责均为重要商务/技术条款(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投标人职责承诺书”) 7.注:以上条款中,除特殊说明外,“近三年”指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19日8:00时至2024年8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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