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C
2.项目名称:会议室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概述:
(1)华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主要包含备件先行、硬件更换(无限额)、软件更新、故障处理、设备巡检、调试优化、培训服务等。
(2)三套LED大屏、中控系统维保服务,主要包含硬件更换(无限额)、软件更新、故障处理、设备巡检、调试优化、培训服务等。
(3)其它会议设备维修服务主要包含不限次的设备维修、硬件更换(限额5万元)、故障处理、设备巡检、调试优化等。
(4)7X24现场技术支持、巡检服务,重大会议现场保障服务。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详情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周期:维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包含自2024年12月28日起9个月的华为视频会议原厂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应是按照磋商邀请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尚未出具,应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中国银行总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名单。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6.须提供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2.7.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
2.8.供应商须具有华为经销商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授权认证且投标时授权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材料复印件。
2.9.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金融机构总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
2.10.供应商须在北京有固定办公场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公告发布媒介(请登录)
四、采购文件发售
(一) 报名及发售时间: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7:00止,每日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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