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丹州功能区)已由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宜行审投发〔202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川县城区。
2.2工程规模:丹州功能区新建雨水管网4247米,恢复非机动车道17660平方米,人行道17660平方米,配套污水管网800米,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负责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标段全部监理工作;
2.4本次项目估算总投资:2770.55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4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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