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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公告
 
地区:肇庆市 日期:2024-08-16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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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Z2024HWCG608ZQ】

一、招标条件

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RZ2024HWCG608ZQ

3、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辖区内

4、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辖区内的村集体资产、居民屋顶及可利用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若干个项目独立实施,采用一户一并,“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最终均以地方供电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5、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5.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5.1.1. 项目背景:

(1)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对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EPC工程总承包框架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中标人可参与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后续对应标段内容的承接工作。在项目启动建设前需通过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决策确认符合投资条件后,形成合同订单后,才能开展实际性的建设工作。

(2)本项目对标的清单各镇街光伏示范村(典型村)进行框架招标,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框架项目内各子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含EPC总承包合同)。

(3)★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为准。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容量进行调剂。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及承担。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设备及基建项目

1) 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 负责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辖区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房屋,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

3)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调试等工作,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上述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另有约定除外。

4) 本项目的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运费均由投标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5) 投标人与项目范围内全部用户(仅限居民屋顶)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不得超过每块组件40元/年,合作期限均为25年。如超过此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天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 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人负责代招标人向用户或相关单位支付并网后一次性初装费(100元/板)及推广奖励(100元/板)、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票据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总包报价中)。

14) 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并网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总包报价中。

15)★投标单位须承诺:N型组件方案使用功率不小于625Wp的N型光伏组件。

2. 电站运维

2.1.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5.2.框架有效期

本批次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后1年,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

5.3考核要求

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对各标段中标人进行考核。各标段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起1个月内完成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建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解除合同。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5.4.工期: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5.5.运维期限: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5年,自各EPC项目并网之日起计算。

5.6.招标控制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3.32元/Wp(含五年运维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初装费及开拓推广奖励费:不参与竞争,各投标人须将该笔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且统一固定为0.32元/Wp。

5.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

1.本项目按所在区域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一:金利镇、蚬岗镇、蛟塘镇、小湘镇、白土镇、新桥镇、回龙镇。

标段二:南岸街道、金渡镇、莲塘镇、活道镇、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

注:1、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合格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内部分区域进行投标报价,且每个标段须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2、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标段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标段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完成累计容量不小于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累计光伏发电项目达50MW的总承包(EPC)业绩。【以上业绩项目包括在建项目或已完工项目,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章页;②项目验收资料或相关验收凭证(已完工项目须提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电建安B类);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担任在建项目(含中标公示中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授权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肇庆)”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附件下载:肇庆市高要区物资有限公司高要区光伏示范村(典型村)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公告.pdf
 
甲方印象: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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