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0万元
3.项目概述:2022年5月10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简称:我行)对准兴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9月26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强制批准管理人提交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准兴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案)》(简称《重整计划》)。据此,我行等银团行债权中的约45%将予留债清偿,其余部分将转为对准兴公司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交流文件项目需求书。
3.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接受电话或邮件等远程咨询;
(3)供应商须为合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提供通过备案的名单或网站备案截图);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7日-2024年08月27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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