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红水河流域(蔗香镇和昂武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红水河流域(蔗香镇和昂武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望发改字5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黔西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望谟县内的红水河河畔;
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缓冲带、生态湿地、生态沟渠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共建设生态缓冲带1736.28m2、生态湿地2100m2、生态沟渠181m。拟新建2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其中15m3/d集中处理站11座,9m3/d集中处理站10座,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2662米(DN200主管12155米,DN150UPVC管7267米,DN100UPVC管13240米),检查井共计612座(含700x700检查井、沉泥井、跌水井)收集池1093座:新建单户分散处理系统1817套,两联户分散处理系统40套,三联户分散处理系统38套,四联户分散处理系统35套。
项目总投资:3506.18万元。
计划工期:303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8月17日09:00至2024年08月23日17:00,(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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