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诗景长安围墙挡土墙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0271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诗景长安围墙挡土墙改造提升工程 |
235.38 |
1 |
包含现状绿化改造施工,挡土墙灯具及管线拆除及新建,地面铺装拆除及新建,现状拆除挡土墙拆除及新建等施工等图纸所示的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 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19至2024-08-23, ,每天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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