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第二次服务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项目名称 |
包号 |
项目工期进度 (计划开/竣工日期)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投标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1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2024年区域电能表维护调试服务 |
包1 |
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 |
339.075 |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有效资质: |
2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驾驶及辅助业务 |
包2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400 |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有效资质: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未提供合同或合同文件不能体现签订时间,则以其他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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