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文创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文创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市轨道交通文创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9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12个月(约365个日历日),合同到期后,由招标人根据服务质量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1次,总合同期不得超过2年,续签的合同执行原合同各项固定单价及中标费率。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创产品的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设计符合其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的文创产品;
(2)文创产品的制作:根据设计图纸和要求,进行产品的制作和加工。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309万元(运营公司合同金额200万元、资源开发公司合同金额109万元)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产品设计与制作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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