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濮院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2024-2025年度)区域一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桐发改审〔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乡市濮院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桐乡市濮院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桐乡市濮院镇镇区(具体地址详见发包人要求)。
2.2项目规模:根据雨污水管网 CCTV 检测及排查成果,对存在问题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区域一:新建埋地雨水管长度为13101米,新建埋地污水管长度为14355米,新建雨污水立管长度为23814米,新建小区内部沥青道路约2850平方米,人行道约695平方米,屋前屋后及巷间场地约7428平方米,绿化翻新846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884.91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
2.4工期(建设周期):540日历天。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通过发包人审查(强制审图的专业工程,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上述①、②、③、④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即可;
3.4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建安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至少含设计和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业绩可为联合体业绩,但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包含设计或施工(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业绩提供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包含设计或施工;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建安投资、承包内容等信息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至少具备上述3.2、3.3中的任何一项资质,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3.1的资格,且联合体必须满足上述3.4中的业绩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如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联合体牵头人设立,并对工资支付负责。本工程所有付款均付至牵头人帐户。
3.7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7.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可注册在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本单位自有人员),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3.7.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自有人员。
3.7.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经验。
注: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采购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投标人及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人员未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中。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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