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春晖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4】41号批准建设、保满审招标核准【2024】19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部区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春晖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BZX2024145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春晖东路(燕赵北街至旭宁街)本项目估算金额:项目概算总投资 325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6.02 万元,其他费用354.24 万元,基本预备费218.9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区政府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概况:拆除道路中部绿化带5811.71m2、现状道路 34862.64m2、路灯45座、路缘石4192m;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7618.35m2,恢复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和下面层)33056m2,新设隔离护栏2318m、路灯118座;同期进行绿化带移植、热力排潮管拆改、检查井加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迁移、非机动车道喷漆等建设。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0日。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单独承担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过均视为有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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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6 09:00至2024-08-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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