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县第六中学等十八所学校食堂委托**性磋商最高限价:25%(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人处理)采购需求###县第六中学等十八所学校对学生就餐食堂委托**的餐饮服务供应商因遵循:食堂运营收支应保持动态平衡,逐月逐项核算收支情况,须确保学生吃饱吃好,不得以盈利性的经营模式进行服务。学校食堂服务用工人数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变化按规定比例进行同比配备。食堂主辅食材支出应占食堂运营支出的比例不得低于75%(主辅食材支出:粮食、菜类、油料、配料等支出,不含人工等其他费用。即:菜金占比=主辅食材支出÷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中剩余的25%(人工支出、日常管理费用、折旧费用、水、电、气、燃料费用、其他支出等费用)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其中:浴室等部位所需水、电、气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最高限价内。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备注: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标准,按照属地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由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综合考虑学生营养需要、物价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集体研究、合理确定,经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执行,根据阳光食堂平台建立动态调整伙食费标准。履约时间: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服务期一年。首年度合同履约期内,月度考核平均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符合续签条件、双方意愿,且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两年。服务标准:考核合格,达到餐饮卫生服务行业的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授权委托**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③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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