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岳城煤矿位于沁水县城东南约38.5km处,行政区隶属于沁水县郑村镇管辖,井田面积13.806km²。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目前开采3号煤,煤层平均厚度6.13m。目前3号煤层所余资源不多,但“三下”压煤问题严重,导致煤炭资源采出率低,同时3号煤层开采年排矸量达20万t,煤矸石外排既增加生产成本,又破坏矿区生态环境。为解决以上问题,开展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是十分必要的,对矿井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试采面位于矿井3号煤层一盘区北翼,紧邻北翼块段面工作面,采用以矸石为骨料的膏体充填开采技术和“建设-拥有-运营”(BOO)合作方式,充填系统能力具备年采煤100万吨的能力。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
标段(包)内容:
由中标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整个填充系统,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填充服务,达到招标人开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建成投产。
专属经营期:本项目首次提供填充服务之日起6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采矿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膏体充填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8-14 17:30至2024-8-21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8-30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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