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S217皮萨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K18+000-K25+127)-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四师S217皮萨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K18+000-K25+127)(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3240166)已由 兵团交通运输局 以兵交发7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路养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该项目路线总长7.217Km,起点位于S217线K18+000处,终点位于S217线K25+217处。 3.工程规模:该项目路线总长7.217Km,起点位于S217线K18+000处,终点位于S217线K25+217处;养护工程实施里程7.217Km;挖除旧路面237㎡;换填天然砂砾118.5㎡;铺装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49.89千㎡;20cm冷再生基层49.89千㎡,透层油49.89千m²,封层49.89千m²,培土路肩314.3m³;新增单柱式标志牌16块,新增设里程碑7块,补画标线3.07千m²',新增道口标注88根,优化19处平交。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3240166001001 |
第十四师S217皮萨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K18+000-K25+127)-施工标段 |
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养护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养护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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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1项单个合同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7.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确保能在《兵团公路建设市息场信用信系统》的平台上查找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1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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