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漳县邺都、柳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临漳县邺都、柳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1.2建设内容:邺都污水处理厂为改造项目,原设计规模为 2000m3/d,改造完后设计规模为11000m3/d;柳园镇污水处理厂为扩建项目,原设计规模为1000m3/d,改造完后设计规模为4000m3/d。邺都污水处理厂:对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原有设备、管线、电气及自控等,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改造原机修间及仓库为臭氧发生间,新建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反硝化生物滤池、液氧站;以及相应设备、管线、电气、自控等配套附属设施。柳园镇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改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和配电室;新建细格栅、调节池、组合生化池、中间水池、高效沉淀池(一体化设备)、纤维转盘滤池(一体化设备)、接触消毒池及出水、综合工房(含污泥脱水间、加药间、加氯间、鼓风机房、柴油发电室等)、附属用房、除臭系统等,以及相应的设备、管线、电气、自控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工期:180日历天2.1.5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一标段:邺都工程;二标段:柳园工程;三标段:邺都-环保(液氧站、臭氧发生间、臭氧催化氧化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1不允许分包;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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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4 00:00至2024-08-19 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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