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理塘县排水渠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理发改〔2024〕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他来源:申请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理塘县高城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扩建城东、城西、城南排水渠共计约20公里。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文件要求。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设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勘察: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类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类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③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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