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岔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农函〔2023〕28号文件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邳州市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邳州市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邳州市岔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邳州市岔河镇、邢楼镇、戴庄镇、四户镇、邹庄镇、铁富镇、邳城镇等。
2.2项目建设内容:设计灌溉面积29.5万亩,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骨干输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物工程及管理设施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4.42亿元。
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财政评审、施工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完成相关的洪评、稳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鉴定、用地用林手续(含预审、报批等)、度汛方案、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如有)。
2.4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立项建议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可研)批复后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其他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时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牵头人)自2019年8月1且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灌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若以上资料未体现总投资需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设备要求: /
(9)信用等级要求: /
(10)其他要求: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如有>)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须联合体各方<如有>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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