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万元
采购需求:共205部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长春市高新北区:北湖春天ABCDEF小区;君悦豪庭ABC小区;龙翔国际观邸小区;龙翔国际信息产业园;法务大厦
长春市高新南区:中关村创新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盛世城国际(ACDE座)
服务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服务时间为1年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保)B级以上(含B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2.2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电梯维修保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或电梯修理)。
2.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业绩。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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