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基本技术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项目概况:职工餐饮及接待服务、厨具设备管理使用、食谱计划、食品采购及烹饪、开餐时间、饮食安全、就餐秩序、工作区域卫生、值班室及客房清洁整理等,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注重节能环保,注重节约粮食。
(3)项目规模:每天日常就餐人数约80人(早餐、午餐均约为80人,晚餐约20人,就餐人员根据实情情况浮动)
(4)实施地点 :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南段金融大厦。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4 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3.5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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