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青海湖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及空间管控专项规划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80.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湖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及空间管控专项规划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海湖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及空间管控专项规划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投标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货物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24年08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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