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ZZZ
项目名称:彩超血管探头、动态心电分析系统、黄疸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经皮黄疸仪 |
1 .00 |
25000 元 |
台 |
工业 |
否 |
2 |
动态心电 分析系统 |
1.00 |
35000元 |
台 |
工业 |
否 |
3 |
彩超血管探头及彩超探头拓展器 |
1.00 |
100000元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补充说明:1、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谈判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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