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水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水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水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水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15000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水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4、合同期限:二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现行各项国家相关标准。
6、招标范围:
标准必须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394-2012的要求,
7、施工要求及范围:空调系统水质处理(住院大楼、门诊大楼所有空调水管道),水系统、水质处理和末端设备工作内容及标准:
7.1每两个月对空调水系统进行一次水质检查,全面综合空调主机的运行状态和主机的运行参数判定水系统的基本参数是否符合主机的正常运行;
7.2投标方在每年的主机大保养前,对空调水系统投注专用药剂进行一次彻底的水质处理;
7.3工程结束后,由双方取冷却水、冷冻水水样送省或市级权威机构检测(国家法定部门)。检查费用由医院承担,如不合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直到检测合格,确保医院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7.4对冷媒水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之后,排除全系统的污垢;
7.5以专用药剂(不含酸性物质)对整个系统进行除垢,除锈处理和除油处理;
7.6对冷媒水系统进行预测处理,使系统不结垢,不被锈蚀;
7.7免费提供全年水质处理用药(包括杀菌剂、灭藻剂、水稳药、停机用湿保养药等);
7.8每一个月投药剂一次,每年4月取样分析水质一次,处理后的水质分析报告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7.9经水质处理后、冷冻水、冷却水的进出水温保持正常,高、低压差正常,不产生超压跳机现象,保持主机良好地热交换效果;
7.10因水质处理造成的空调系统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7.11每半年对系统中所有的水过滤器进行清洗一次;
7.12服务地址: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
二、 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空调管道清洗相关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证明);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6、提供中央空调管道清洗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7、独立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8、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以上报名材料PDF文件发到1017333755@qq.com。
三、
请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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