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道 G104 线宁德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道 G104 线宁德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CHNC-066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195000元 |
195000元 |
0元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需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 8月 9日 至 2024年 8月 15日 ,每天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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