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商1家,预算金额 28万元,服务地点为嘉兴市广穹路1488号、海盐县武原街道金源花苑3幢205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盐宝路1号、嘉善县魏塘街道振中东路56号、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热电厂西、桐乡市凤鸣街道同佳北路288号、海宁市海昌街道盐宝路1号;
2.2 招标范围: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
2.3 服务期:供货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过供应商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具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在消防管理平台备案,并保证合同期内项目组人员资格的有效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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