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吴江科创基础设施及公建配-站东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盛政经核发〔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盛泽镇
2.2 工程规模: 站东路为城市次干路工程,道路长900米,宽30米;含道路、桥梁、排水、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4年09月09日至2025年02月28日,共 173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4680元,监理费84.24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5日17:00时前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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