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2
项目名称:天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807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14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14000.00元
采购需求:天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天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7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天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自行承诺);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申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8月19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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