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顺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XHJY
3、项目联系人:(请登录)
4、项目联系电话:(请登录)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情况:
(1) 采购内容:长顺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详见清单)
(2) 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497000.00元
(4)最高限价:497000.00元
(5)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维护期1年。
(7) 服务地点:长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8)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一般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或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五”;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注: 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 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 特殊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四”)。
8、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17时00分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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