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玉京峰景区及周边旅游设施改造项目-三清宫景区供水一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玉京峰景区及周边旅游设施改造项目-三清宫景区供水一期2、项目类别:工程类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5、预算金额:3476639.47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1-5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江西住建云查询截图)。注:以上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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