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包含: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尿素储罐、溶解罐的制作安装,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泵、阀门等的安装,2台机组SCR区暖风器、混合器、厂区管道等的安装,以及相关电气、热控改造施工。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永登县河桥镇
2.5 计划工期: 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暂定为工期110天,计划工期自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最终以招标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新建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止。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