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2025年2月氢氧化钠溶液(液碱)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
标段/包编号 |
深中岭招(招)字2024 |
报价方式 |
采购控制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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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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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2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是 |
联合体投标 |
否 |
服务期(天) |
0 |
服务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
招标/采购范围 |
1、物料名称:氢氧化钠溶液(液碱)。 2、数量:约800吨;所有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具体数量以结算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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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行驶证(如委托物流公司运输液碱,则需要出示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行驶证,以及双方的物流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 5 投标人应有固定的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快速响应能力。 6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影响经营资格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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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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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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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8-08 09: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16 17:0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8-16 17:00: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2024-08-16 17:00: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9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4-08-29 09:00:00 |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
2024-08-08 09: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
2024-08-16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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