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3-440112-04-01-306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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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复建安置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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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旧村改造项目用地报批咨询服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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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旧村改造项目用地报批咨询服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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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庙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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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庙头旧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184.23公顷,建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68.667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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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服务、编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并跟踪服务、用地报批服务、土地整备方案调整编制服务、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服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土地置换方案。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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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相关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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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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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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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须提供职称扫描件;近1个月(2024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须提供职称扫描件;近1个月(2024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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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要求提供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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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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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8日 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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